中華人名共和國教育法 |
作者:登峰教育 發布日期:2017-5-8 8:56:32 瀏覽次數: 下載地址:點擊下載 |
隨著教師招聘全省統考的趨勢的流行,同學們會發現在統考的試卷中基本上都包含以下幾個部分: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教師職業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規。通過這命題趨勢,就會發現,教育法律法規在教師招聘考試中所占的地位在逐漸增大。所以在復習的時候,也要加入相應的精力。在這呢,就《中華人們共和國教育法》,給大家提供一點復習的建議。
首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地位及制定時間。這也是在考試中比較?嫉囊稽c,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中國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督逃ā返念C布是關系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一件大事,對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制度,維護教育關系主體的合法權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設,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督逃ā返念C布,標志著中國教育工作進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階段,對我國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以及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正是因為這一點,所以要深刻的理解《中華人名共和國教育法》的地位。其頒布于1995年3月18日,之后經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9年8月27日,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15年12月27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也就是現在看到的版本。
整個教育法中最重要的考點就是教育法的第八條:【教育與國家利益】 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這條在教招考試中是特別高頻的考點,高頻點就在于教育與宗教相分離。這條法規的其實有兩層的含義:第一,在社會主義中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教育工作者不得干涉學生信仰宗教的自由,要保障他們信仰宗教的權利;其次,在社會主義中國,實行的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制度,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這就要求,任何組織、任何個人、任何宗教不得非法干預中國的教育事業,不得危害中國的教育制度,不得在學校里面舉行任何的宗教活動和發表反動的言論。曾經在中國有個這樣的真實事例,一個民族大學的教授在上午的馬哲課里沒有宣講唯物主義精神,而是宣揚本民族信仰的宗教,發表不當的言論,干預了正常的教學工作。所以,下課后就被同學舉報,下午就被公安局逮捕了。所以,一定要認識到我國實行的教育與宗教想分離制度。
以上呢,就是《中華人名共和國教育法》重要的一個考點,希望對大家的復習有所幫助。